BUD 專項基金

$700萬,資助香港企業推行有關發展品牌、升級轉型和拓展營銷的項目,提升競爭力,促進他們在中國內地市場的發展。

BUD專項基金贊助中小企升級轉型及發展品牌,拓展東盟及中國內地市場。

2018-19年度《財政預算案》提出把「BUD專項基金」的資助地域範圍擴大至東盟市場,並推出「東盟計劃」,及提高資助個別企業推行拓展中國內地市場項目(「內地計劃」)的累計資助上限。立法會財務委員會已於2018年6月通過此項建議並注資15億元。

BUD專項基金的新一輪優化措施已於2020年1月20日實施 !

  • 擴大「BUD專項基金」的資助地域範圍至涵蓋所有與香港簽署自由貿易協定(自貿協定)的經濟體#
  • 增加每家企業累計資助上限至400 萬元,包括200 萬元用於推行內地項目和200 萬元用於推行東盟及其他自貿協定經濟體項目
  • 提高首期撥款比率由核准政府資助總額的25%至高達75%
  • 免除獲資助企業開設及維持獨立的計息帳戶,以及於收取首期撥款前須存入對等資金於該帳戶的要求
  • 所有項目(包括選擇申領首期撥款的項目)均可在提交申請表後開展放寬個別開支項目預算比例上限(包括採購/租賃額外的機器/設備、製作樣本/樣板、
    商標、專利(設計/實用新型專利註冊)
  • 增加更多可獲資助的項目(包括在內地設立新增設業務單位、於內地計劃下採購/租賃額外的機器/設備以增加生產能力等)

#包括中國內地、新西蘭、歐洲自由貿易聯盟4國(即冰島、列支敦士登、挪威和瑞士)、智利、澳門、東盟10國、格魯吉亞和澳洲。

資助範圍

任何有助個別香港企業透過發展品牌、升級轉型及/或拓展中國內地及自貿協定經濟體市場的項目均可申請資助 。

BUD內地計劃

為鼓勵香港企業進軍內地市場,政府特設「BUD專項基金」(Dedicated Fund on Branding, Upgrading and Domestic Sales 發展品牌、升級轉型及拓展內銷市場的專項基金)提供資助協助香港企業開拓商機,而內地計劃則是基金下的計劃其一;為配合兩地發展,加強內地與港澳的經濟合作,同時幫助香港企業提升自身競爭力拓展中國市場。

申請BUD專項基金的資格
所有按照《商業登記條例》(第310章)在香港登記,並在香港有實質業務運作的非上市企業,均符合資格申請資助。不論是從事製造或服務行業,或是否已在中國內地及東盟有業務運作,均符合資格申請資助。

每個項目最高資助金額
發展品牌、升級轉型及拓展內銷市場的專項基金– 優化版內地計劃及東盟計劃各為港幣一百萬元正。
資助按對等原則提供,即政府最多資助個別項目總核准開支的50%,而企業須以現金形式承擔不少於該項目總核准開支的50%。即是當申請企業支出50萬,政府亦會資助50萬;如申請企業支出100萬,政府便出100萬。

由2020年4月9日起,兩個BUD計劃資助額提升至共港幣四百萬元正。
資料來源: 香港生產力促進局 (https://www.bud.hkpc.org/)

BUD專項基金內地計劃的資助範圍
在內地,可以在社交平台、熱門程式、傳統媒體亦可以擺設展覽會及宣傳活動;在內地需要注重的商標註冊亦可以得到資助,因此BUD專項基金資助項目可以說是全方位提供幫助

  • 品牌設計
  • 網頁設計/ 程式設計 / 整APP / 開網店
  • 市場推廣策劃及執行
  • 聘用新員工
  • 購買新機械 / 模具
  • 社交平台, 如:微博、優酷等發佈廣告
  • 擺設展覽會及宣傳活動

BUD專項基金-內地計劃所需申請文件
1.申請表格之軟件檔(MS word 格式,中文或英文版本)
2.經申請企業之授權人簽署及公司蓋章之申請表格之正本1份
3.其他證明文件:
- 申請企業之商業登記證副本
- 申請企業主要股東資料的證明文件副本(如:公司註冊處發出之周年申報表表格AR1)
- 申請企業在香港有實質業務運作的證明文件副本
- 申請企業與內地業務單位有直接投資關係的證明文件副本

BUD自貿協定計劃

2020年4月9日起推行優化措施:

內地計劃及自貿協定計劃各自200萬上限取消
每家企業可於自貿協定計劃下獲資最多400萬

2020年1月20日起推行優化措施:

提高每家企業累計資助上限: 由100萬元增加至200萬元
首期撥款由25%增至最高75%
放寬獲資助項目的數目上限: 由10個增加至20個
由2020年1月20日起,「東盟計劃」升級為「自貿區計劃」,企業可以透過等額資助方式,
就最多20個東盟項目獲得累計400萬元的資助,每個項目的資助上限為100萬元。

*東盟成員國為文萊、柬埔寨、印尼、老撾、馬來西亞、緬甸、菲律賓、新加坡、泰國和越南
*自貿地區為新西蘭、歐洲自由貿易聯盟四國、智利、澳門、 格魯吉亞和澳洲

申請BUD專項基金的資格
所有按照《商業登記條例》(第310章)在香港登記,並在香港有實質業務運作的非上市企業,均符合資格申請資助。不論是從事製造或服務行業,或是否已在中國內地及東盟有業務運作,均符合資格申請資助。

1.申請表格之軟件檔(MS word 格式,中文或英文版本)
2.經申請企業之授權人簽署及公司蓋章之申請表格之正本1份
3.其他證明文件:
- 申請企業之商業登記證副本
- 申請企業主要股東資料的證明文件副本(如:公司註冊處發出之周年申報表表格AR1)
- 申請企業在香港有實質業務運作的證明文件副本
- 申請企業與東盟國家當地業務單位有直接投資關係的證明文件副本
申請表格之軟件檔(MS word 格式,中文或英文版本)

BUD專項基金的資助金額
內地計劃及自貿協定計劃共同累積資助上限是港幣400萬,最多可以資助20個項目,而金額是1:1對等原則(配對基金),即是當申請企業支出50萬,政府亦會資助50萬;如申請企業支出100萬,政府便出100萬。

如何申請BUD專項基金
向BUD計劃秘書處提交申請表、證明文件及項目建議書 

BUD專項基金自貿協定計劃資助範圍
本計劃涵蓋三大範疇,包括 (i) 發展品牌;(ii) 升級轉型;以及 (iii) 拓展營銷。
例如在社交平台、熱門程式、傳統媒體如:電視廣告、Facebook、Youtube等等發佈廣告,亦可以擺設展覽會及宣傳活動;在當地需要注重的商標註冊亦可以得到資助,因此BUD專項基金資助項目可以說是全方位提供幫助!

以下為符合相關範疇的一些例子:

發展品牌

(A) 品牌發展策略和定位 – 企業品牌願景、產品及服務策劃;
(B) 品牌建立、設計和傳訊 – 品牌形象及風格發展、品牌重建;
(C) 品牌管理 – 品牌評估、品牌保護;
(D) 品牌監控 – 品牌產權研究及品牌可持續性調查

升級轉型

(A) 商業模式升級轉型 – 由原設備製造商(OEM)轉化為原設計製造商 (ODM)及/或自有品牌
製造商(OBM);
(B) 產品創新及重新定位 – 產品策略、新產品開發;
(C) 物料管理 – 供應鏈規劃及執行;
(D) 技術升級 – 製造技術升級、流程及業務自動化;
(E) 管理升級 – 世界級管理系統、業務流程重組、品質改善;
(F) 物流管理 – 倉儲管理、車隊管理及分銷管理系統的提升。

拓展營銷

(A) 營銷策略規劃– 營銷策略制定;
(B) 營銷業務營運管理 –營運轉型;
(C) 營銷渠道管理 – 市場推廣策略及研究、銷售及分銷渠道開發、宣傳 及推廣活動實施;
(D) 營銷團隊建立及管理 – 員工發展及績效管理。

更多BUD專項基金資料
https://www.bud.hkpc.org/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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